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手续或证明材料,到毕业学校就业服务部门,由相关负责老师审核并上传数据后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向毕业学校就业服务部门提交回原籍申请书、毕业证复印件,由相关负责老师审核并上传数据后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