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征集的通知
2016年3月29日 浏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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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2016 年10 月中下旬举行。本届大赛以“拥抱‘互联网+ ’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为主题,为了更好地营造大赛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关注和参与大赛的热情,大赛筹备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本次大赛的吉祥物。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活动主办机构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 二. 征集时间 吉祥物征集自2016 年3 月20 日起至7 月31 日截止。 三. 征集作品有关要求 本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题为——拥抱“互联网+ ”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 ”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征集作品要求能够体现本次大赛的内涵特点,倡导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并适当体现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的特色。 具体要求如下: 吉祥物:要求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具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并且具有艺术性和较强的延展性。吉祥物须有一个得体、朗朗上口的名字,并包含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吉祥物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易于制作、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申报作品须提供包含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色彩模式为RGB 模式、分辨率为300ppi )、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设计源文件的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所有参与征集作品须未曾公开发表。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由申报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 征集办法 1. 参评方式 请将吉祥物设计稿电子档光盘邮寄或报送至大赛筹备委员会。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504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收(邮编430074 )。请在寄件中另附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寄件外包装上注明“‘互联网+ ’大赛征集”字样。邮资由申报者自理。 2. 征集联系人:陈雨豪 联系电话:027-87542103-809 五. 免责声明 大赛赛事筹备委员会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大赛组织工作的原因而造成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赛事筹备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知识产权声明 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所有,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大赛筹备委员会可提请作者结合大赛要求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形成最终获选作品。 七. 评选方法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参评作品统一评选。作品的评选结果将第一时间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八. 奖励办法 大赛设吉祥物作品入选奖1 名,入围奖若干。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类别 获选奖奖金 入围奖奖金 吉祥物 5000 300 九. 补充说明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筹备工作办公室 2016 年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