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招募优秀大学生创业的公告
2013年8月29日 浏览:1123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业精神,树立创业意识,转变创业观念,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建设的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现招募优秀大学生入园创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业园简介
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预期占地面积500亩,拟分期租赁厚墙体温室大棚160座,目前已租赁厚墙体温室大棚80座,预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创业项目主要是设施农业的种植。园区按照不同功能分为创业园、示范园、展示棚、育苗棚和配送棚五个棚区。创业园是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
二、入驻创业园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
种植大棚承包费、园区管理费、种植技术指导费由政府承担;产品宣传推广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政府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种苗费按成本价收取费用;赛罕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服中心)尽可能为入驻大学生免费提供经营所需的配套公共设施;种植产品由示范园统一销售,经创服中心授权可以使用“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字样,产品品牌由示范园冠名,创业园业户也可以使用自有品牌,但须承担相应费用。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2、申请入驻创业园的经营业户必须是已进入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学生(包括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3、项目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合伙经营,每个经营业户经营厚墙体温室大棚不能超过2座。
4、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吃苦耐劳(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向创服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经创服中心进行筛选、初审后上交到赛罕区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组。
2、赛罕区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入围的项目由创服中心统一向社会公示。
3、公示结束后,创服中心组织无异议的入围项目负责人进行场地选择与确认。
4、签订《入驻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
5、持入驻园区批文到创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登记。
6、进行创业培训,入园创业。
五、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入驻的大学生请登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hsh.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栏目中的就业服务板块下载填报《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入驻申请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入园申请材料:(1)《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入驻申请表》;(2)按照《呼和浩特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赛罕区示范基地项目计划书编制提纲》编写的创业计划书;(3)业户经营管理制度、章程;(4)业户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5)业户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可以不交);(7)注册启动资金证明;(8)家长、学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赛罕区创服中心。
六、联系地址
赛罕区南二环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1514室
七、联系人
白光勤 胡 乐
八、联系电话
0471-3916344 0471-4211741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