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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招募优秀大学生入驻创业的公告

2013年10月17日 浏览:1136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市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现辖区更高质量的就业,由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资建设的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招募优秀大学生入驻创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业孵化基地简介

   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269号,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可容纳40家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主要引进文化创意产品、动漫游艺、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通讯数码技术、电子商务、网络工程及系统集成、数字媒体设计、现代物流、室内装潢设计、软件外包及开发等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是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实践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

二、优惠政策

       入孵创业团队在孵化基地创业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项扶持优惠政策。第一,经批准入驻的企业可给予2年2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免收优惠。入孵满两年(即入孵满24个月之后)的创业团队原则上应搬离创业孵化基地。第二,创业特别成功的样板入孵团队,在入孵期满前30天,由入孵创业团队提出申请,经赛罕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服中心)批准后,可在孵化基地继续经营,最长不超过1年,但不再享受减免场地租金等相关优惠政策。第三,还可以免费参加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各类创业培训,并享受到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的创业团队免费提供的财税代理、法律顾问、资质认证、融资贷款、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培训、后续援助等创业咨询和服务。第四,优先享受赛罕区出台的扶持企业政策。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经营业户必须是已进入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学生(包括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经营业户必须是已进入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学生(包括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3、项目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合伙经营,每位大学生或创业团队只可申请创业孵化基地一个单位场地。

   4、创业者必须是在赛罕区注册企业。

   5、具有符合主要扶持项目的创业可行性报告。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向创服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经创服中心进行筛选、初审后上交到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评审组。

  2、赛罕区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和评选,评选入围的项目由创服中心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创服中心组织无异议的入围项目负责人进行场地选择与确认。

      3、签订《入驻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

  4、持入驻孵化基地批文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登记。

  5、进行创业培训,入驻创业。

     五、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入驻的大学生请登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hsh.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栏目中的就业服务板块下载填报《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入驻申请材料:(1)《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2)按照《赛罕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商业计划书编制提纲》编写的创业计划书;(3)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章程;(4)创业团队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5)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可以不交);(7)注册启动资金证明;(8)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没有可以不交);(9)家长、学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创服中心。

      六、联系地址

  赛罕区南二环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1514室

      七、联系人

      斯琴图   胡乐

      八、联系电话  

  0471-4211741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